嘉善县将对客运人力三轮车进行回收

    嘉善27日讯  近日,嘉善县政府发出通知,决定对县城区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4年之前合法登记在册的客运人力三轮车进行回收。

    客运人力三轮车回收工作从6月1号开始,申请回收的车主必须在6月15日之前携带车辆工商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车辆牌证、车主身份证,四证须为同一人,到县物资汽车回收有限公司也就是原火车站直属库办理登记手续。

    6月1号开始,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,在魏塘街道火车站直属库进行联合办公,车主可以到那边进行意愿书的申请,通过调查确定,注销车辆,办理手续。

    具体回收标准为:营运权补助每辆1万元,车体价款补助每辆2000元,车辆回收后给予车辆所有人6个月的一次性生活补助,每辆车每个月500元,同时,对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主动上交车辆办理牌证注销手续的,给予每辆车5000元的奖励。

    据了解,我县目前登记在册的客运人力三轮车有650辆左右。回收客运人力三轮车是为了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市场营运的秩序,提升城市的品位。